中小企信貸保證計劃
中小企業信貸保證計劃( SGS)目的是為中小企業提供信貸保證,協助中小企業向參加中小企業信貸保證計劃的貸款機構取得貸款,用作購買營運設備及器材或一般業務用途的營運資金,以協助中小企業在香港營運環境發展
貸款用途
營運資金貸款必須用以支付一般業務用途的營運開支,或購置營運設備和器材,例如:
機械
電腦軟件和硬件
通訊系統
文儀設備
運輸工具
傢俬及家具
營運工具
固定裝置(冷氣系統、通風系統、照明系統、壁櫃)
註:資金用途不適用於裝修工程
貸款形式和還款條件
營運資金貸款必須是非循環貸款。
借款企業必須分期向貸款機構清還有關貸款。首次還款的日期必須定於提取貸款日起計六個月內,而以後每期還款相隔的時間不可超過三個月。
最高貸款金額
中小企業信貸保證計劃的最高貸款金額為港幣1,200萬元
還款年期
中小企業信貸保證計劃還款年期最高可長達五年
已獲批計劃貸款的企業可以申請六個月本金延期償付萬
信貸擔保額
信貸擔保額會有工業貿易署提供最高50%的擔保
申請資格
若要申請中小企業信貸保證計劃,需符合以下條件:
- 為香港本地登記的公司
- 在香港有實質業務運作
- 雇用少於100人的本港製造業企業
- 雇用少於50人的本港非製造業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