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合夥基金

有限合夥基金為結構上屬於有限責任合夥形式的基金,基金用作管理投資,務求為投資者帶來利益。

《有限合夥基金條例》於2020年8月31日實施。有限合夥基金條例建立新的有限合夥基金制度,令到私人基金可以在香港已有限責任合科形式註冊

通過有限合夥基金條例草案,引入有限合夥基金制度目的是為了促進香港作為首要國際資產及財富管理中心的地位,吸引私人投資基金(私募基金及創投基金)在香港註冊及成立。為日後將資本引入實體行業公司鋪路,包括但不限於位於大灣區的創新及科技行業以及初創公司/初創企業

如何構成有限合夥基金

有限合夥基金我根據有限合夥基金條例架構建立,擁有:

  • 最少一名有限責任合夥人
  • 普通合夥人
  • 投資經理
  • 負責人
  • 獨立核數師
  • 獲授權代表(只適用於普通合夥人是另一有限合夥基金或不具有法人資格的非香港有限責任合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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